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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5年,国务院颁布《教师资格条例》,规定持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者才能被聘担任教师。1996年,吴江市完成199312月前参加教育工作的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工作,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“教师资格证书”。是年,全镇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172人,其中小学88人,中学84人。2002年,吴江市依据苏州市教委要求,成立吴江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对教师资格的认定和“教师资格证书”的颁发,是年起每年定期认定发证。2003年,全镇在职教师中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194人。